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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医保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
http://www.100kang.com 2004-8-10 23:48:16 医保费用报销


●北京市医保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

(1)服务设施

项目名称

报销标准

未经改造病房普通床(非医疗照顾) 16元/床日
新改造病房普通床(非医疗照顾) 最高限34元/床日
家庭病床建床费 直接纳入报销范围(每90天限报一次)
急诊观察室
抢救病房
血液病房
床位费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纳入支付范围
因骨髓移植、血液病放化疗病情需要住入层流病房 床位费纳入支付范围
加强病房 执行《加强病房(1CU)收治标准》,床位费纳入支付范围。
2)诊疗项目

项目名称

报销标准

一、安装在体内的人工器官
1.心脏起搏器
  单腔起搏器
  双腔起搏器
  临时起搏器
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1.4万元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1.8万元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6000元
2.心脏瓣膜
  生物瓣膜
  机械瓣膜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7000元/套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8000元/套
3.人工关节
  人工髋关节
  人工膝关节
  人工股骨头  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4500元/套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5000元/套
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3300元/套
4.人工晶体 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限额668元/套
5.安装其它人工器官 纳入报销范围,最高费用标准为18000元,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,按实际收费支付。
二、器官移植
   肾移植、角膜移植、骨髓移植、骨移植、血管移植、皮肤移植。
个人负担2%,98%费用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。
其它器官移植,不纳入报销范围
三、大型设备检查
  x—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(Cr)
  核磁共振成像装置(MRl)
  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(含数字减影设备)
  单电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(SPECT)
  彩色超声诊断设备(含彩色多普勒)
  医用直线加速器
  单项检查治疗费用>200元的项目

个人负担8%,92%费用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。
单项检查治疗费用≤200元的,直接纳入报销范围。







 

四、天坛医院γ刀 60%纳入报销范围。
五、贵重医用材料
  单项费用>500元的贵重医用材料(含一次性医疗器械、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)
50%纳入报销范围。
吻合器只限食道、直肠吻合术。

六、一般性医用材料
  单项费用≤500元的医用材料(含一次性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医用材料)
直接纳入报销范围。


七、手术费、临床病理费、检验费 除个别标明为丙类以外,大部分均列入支付范围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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